来源:质量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5-09-27
上一条: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印发《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释义(试行)》的通知(教督局函〔2025〕13号)
下一条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(试行)》的通知(教督厅函〔2021〕1号)
联系电话:0830-3150415
护国校区地址: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
酒谷湖校区地址: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谷大道七段315号
二维码
版权所有: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Copyright©2025 sccc.edu.cn All Rights Reservered 蜀ICP备08001500号sccc.edu.cn